2025年宿州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职位表下载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公安局会同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宿州市公安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其中25周岁以下的界定范围是199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28周岁以下的界定范围1996年8月至2007年8月;30周岁以下的界定范围是199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入职3年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否则不予续签合同);

  4.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取得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有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聘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宿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曾在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两年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5.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6.其他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