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阜阳市公安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阜阳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50名辅警。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阜阳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的条件合理报考岗位。

         阜阳市公安局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21KB】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道德品行;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工作能力;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2.阜阳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阜阳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学历“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